將清潔的坩堝及蓋于高溫箱式馬弗爐內在950℃±50℃下灼燒10min,然后在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,稱量坩堝及蓋,至0.1mg。
將適量的試料放人坩堝內制成品試料應切成小塊。稱量坩堝、蓋和試料,至0.1mg,并計算試料質量。
在加熱裝置上直接加熱坩堝,使試樣慢慢燃燒以防止灰分損失,繼續加熱直至不再冒煙為止。
在劇烈燃燒的情況下,試料應該逐次加入。
部分蓋上坩堝蓋,以使揮發性物質可以逸出且不會帶出灰分。將坩堝放在950℃±50℃恒溫的高溫箱式馬弗爐入口處,然后將坩堝慢慢推入爐內,在950℃±50℃下灼燒30min。
建議將蓋子設計為如下形式:當將其放在坩堝上時,蓋子與坩堝配合良好,但又不*封閉坩堝。將坩堝和蓋從爐內移出,放入干燥器內,使其冷卻至室溫并稱量,至0.1mg(mi)。
在同樣條件下再次灼燒,直至質量恒定。即直至兩次連續稱量結果之差不大于0.5mg。但在爐內的加熱時間累計不應超過3h,如果累計時間達3h仍不能達到質量恒定,則3h時稱量的量用于測試結果的計算。
在坩堝及內容物冷卻后,用吸管滴加硫酸至殘余物*浸濕,在適當的加熱裝置上小心加熱至不再冒煙為止,注意防止坩堝內容物濺出。
如果坩堝冷卻后還有明顯的碳存在,加1~5滴硫酸并再加熱至不冒白煙為止。
將坩堝放在950℃±50℃恒溫的高溫箱式馬弗爐的入口處,進行灼燒后的殘余物應是灰色或白色,但不應是黑色。
使用吸管,逐滴加入盡可能少量的濃硫酸但應使試料均勻潤濕,蓋上坩堝蓋并在加熱裝置上加熱,重復這一操作直至*分解和炭化。
當硫酸有浸上坩堝邊緣的傾向,或盡管已采取預防措施,某些試料由于劇烈的反應仍有從坩堝損失的傾向時,可以用乙酸和硫酸的混合物代替硫酸。使用混合酸應取得有關方面的同意,并且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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